经我司与南京苏泉工贸有限公司及江苏城讯成联公司充分协商,本平台将原存放在苏泉工贸有限公司的产品“2010中国—阿拉伯国家经贸论坛纪念章”搬离。为了继续履行托管义务,本平台决定与江苏城讯成联公司合作,提供相应的后续提货服务,并于2021年9月27日将南京苏泉工贸有限公司托管藏品悉数搬运至江苏城讯成联公司位于江苏南京的仓库保管。相关品种可申请结算并提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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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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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品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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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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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中国—阿拉伯国家经贸论坛纪念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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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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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藏品提货办理请关注我司官网公告。其他业务的办理,本中心正在积极推进中,相关进展会第一时间公布。
l 提货申请材料如下:
1.投资人会员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和手持身份证照片的纸质打印件;
2.提货申请书(见附件)和手持申请书照片的纸质打印件;
3.快递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手持快递授权委托书照片的纸质打印件;
4.费用清算凭据(手续费和仓储费。收到申请材料后由我司客服人员通知后再行办理)。
l 提货申请材料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1865晨光创意产业园C4(南楼)客服(收)
l 提货客服电话:13723391555(接听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30至5:00)
备注:
1.手持照片需清晰,可见身份证号码为准;如因材料不符合要求,本平台有权不予办理或要求重新提供申请材料;
2.上述附件在宁夏文交中心官网相关下载中下载;
3.为了配合冠状肺炎疫情全国区域性差异化管控,提货工作和发货流程或有延迟,望谅解。
4.提货邮寄材料于2021年11月13日(含)前寄到公告内指定地址(以快递凭据为准)的,江苏城讯成联公司免收2021年9月27日到2021年11月13日该司的保管费用;凡2021年11月13日(含)前:(1)未收到提货材料、(2)收到的材料不完整、(3)材料完整但是未结清所申请产品费用的,视为自愿放弃享受江苏城讯成联公司这次免收保管费的优惠,并同意按照其持有产品的重量每年每克0.03元计算增收保管费用。
5. 自2022年5月13日起对还未提货的产品持有人,视为同意除按照其持有产品重量每天每克0.03元计算保管费用外,每六个月在上述单价基础上加收5%的留置综合费。
6. 至2022年11月13日,仍未提取产品,江苏城讯成联公司作为保管人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行使留置权,并在扣除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费用、《保管协议》涉及的费用、行使留置权产生的费用等后,将剩余价值(如果有)提存。
7.以上公告涉及的所有内容解释权归宁夏文化艺术品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通知。
附件1:提货申请书
附件2:授权委托书(交割快递用)
宁夏文化艺术品产权交易中心
纪念章交易平台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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